茶马互市,见之于唐,成制于宋。这是唐、宋至清代时,官府用要地的茶叶在边地步区与少数民族举行以茶易马的一种商业办法。不外,其作用与意义要远远凌驾商业往来,更是一种国度法例。
茶马互市始见于唐代。据《封氏闻见记》载,茶“始自中原,流于塞外。历年回鹘入朝,大驱名马,市茶而归”就是例证。但此时的以茶易马,并未构成一种定制,东南少数民族向中原市马,其地可以易茶,也可以“按值回赐金帛”。宋宁静兴国八年(983),盐铁使王明才上书:“戎人得铜钱,悉销铸为器。”朝廷才熟悉到以铜钱购马的要挟性。于是设茶马司,禁用铜钱买马,改用茶或布匹换马,并成为一种法例。在设茶马司的同时,山西、陕西、甘肃、四川等地又开设马司,用茶互换吐蕃、回纥、党项等少数民族的马匹。茶马互市对安边卫国、促进经济提高,有着特别紧张的意义。
熙宁七年(1074),在川、秦分散设立茶司和马司,专管茶马互市之事。“蜀茶总入诸蕃市,胡马常从万里来。”南宋绍兴初,改设为都大提举茶马司,据《宋史·职官志》载,其职责是“掌榷茶之利,以佐邦用。凡市马于四夷,率以茶易之”。南宋时,有八个场合设有茶马互市,即四川五场、甘肃三场。前者主要用来与东北少数民族,特别是吐蕃的茶马互市;后者全都用来与东南少数民族,特别是与回纥、党项的茶马互市。
到了元代,因蒙古族不缺马匹,茶马互市政策暂告中断,买卖茶叶改用银钱和土货买卖。明代开头,茶马买卖重新作为一项治国安民的国策,不休相沿到清代中期方休。
阿坝松潘川主寺镇街景
(笔墨选自《茶文明概论》,姚国坤著,浙江拍照出书社出书。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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