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切有为法是一切依靠因缘而生的法的意思。
2、泛指一切有作为、有造作的因缘所生法。即包含一切事物、物质、精神,以及所有现象的存在。原意作“由因缘而起的存在者”。有为法是无常之法,如《金刚经》(鸠摩罗什译)偈子云:“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华严经》卷二十五载:“如实知一切有为法,虚伪诳诈,假住须臾,诳惑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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