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古代用兔子来比喻同性恋。
2、因为《木兰辞》中有“双兔傍地走,安能辩我是雌雄?”之说,所以同志也会被称为兔子。
3、因为没有“同性恋”一说(更不会有“BL”),书中便以“兔”作为代称。那时封建的社会思想是不容许同性的(会被认为是侮辱门第),所以也是一种隐讳作用。雄的兔子可以和雄兔交配,也可和雌兔交配,只是和雄兔交配不会受精。每一个兔子都是这样的。所以在古代,人们不知道同性恋这词,就用兔子来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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