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没有这样的规定,实践中也不可能出现这样的判决。
2、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如果暂缓执行刑法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就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
3、在考验期内,如果遵守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项制度。值得注意的是,被宣告缓刑的被告人,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4、所以缓刑期间可以理解为是一个考验期,考验期内没有违法规定的行为,就不用执行拘役、有期徒刑。一般是判1缓2,或者是判3缓5,缓刑的期限较长。
5、这样判决的意思就是:判处一定期限的有期徒刑如三年有期徒刑,但不实际执行,而是让罪犯在监外执行,缓刑5年,就是5年的考验期,如果在考验期内没有实施新的犯罪,也没有漏罪,经过考验期后,就不再执行刑罚的一种制度设计。
6、因缓刑未限制人身自由,所以通常缓刑时间会比判决的有期徒刑长,法律之所以规定缓刑这样的制度,主要是对于一些没有羁押必要的犯罪分子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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