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世界杯是一项神奇的赛事,几个亿万富翁带领着一帮千万富翁,在场上拼得大汗淋漓,而广大的工薪阶层球迷在电视机前对他们评头论足。
2022年世界杯
这么说,还真不是夸张。根据《福布斯》公布的2022年世界足球运动员收入榜,收入排第一的是姆巴佩,年入1.28亿美元;第二名梅西,年入1.2亿美元;第三名C罗,年入1亿美元。看球员身价,也是超豪华。比如参加本届世界杯的英格兰球队,大名单上25名球员的总身价达到了12.6亿欧元,合每位球员价值5000万欧元。
该怎么看待球星高收入、高身价现象?有人认为,这是市场自由竞争的结果,无可厚非。也有人认为,市场自由竞争带来的球星超高收入以及天价转会费,反而会阻碍整个足球运动的健康发展。
欧洲足坛在球员薪酬和转会问题上,一直在自由竞争和限制竞争之间左右摇摆。
梅西
最早的职业化足球联赛,是1888年成立的英格兰足球联赛,由12支球队组成,简称EFL。这时是自由竞争阶段,各支球队争相开出高薪来吸引优秀球员,球员在各球队之间频繁跳槽。他们认为,这种现象不利于俱乐部的长期健康发展。
于是,在1900年左右,EFL出台了两条规则:一是球员最高工资限制,二是球员保留与转会条款。保留条款是指,合同到期续约时,球员只能选择一支球队独家谈判,不得接受多支球队轮番开价,本质上就是把球员限制在原来的球队。转会条款是指,就算球员与球队的合同已经到期,如果球员想转到别的球队,接收球队仍需要支付转会费。
这两条规则限制了球队对球员的自由竞争,把球员工资压制在较低的水平,保证了各俱乐部的利润。这种情况一直持续了半个多世纪,直到1961年,在球员工会的谈判下,最高工资限制被废除;1963年,保留条款被废除,而转会条款仍然有效。
又过了30多年,到1995年,有一名叫博斯曼的比利时球员,他与比利时列日队的服役合同期满后想转会,列日队索要转会费,博斯曼不服,告上法院。法院判定,博斯曼胜诉。这就是后来大名鼎鼎的《博斯曼法案》。它废除了转会条款,欧盟内部球员合同期满后可以自由转会,只有在合同期内转会才需要转会费。
至此,欧洲足坛又回到了自由竞争阶段。《博斯曼法案》让球员对球队有了更大的议价权,球员薪酬直线上升。据统计,2000—2010年十年间,英超球员平均工资从38万英镑涨到116万英镑,十年涨了2倍。与此同时,英超总收入的2/3都拿去给球员开工资了,导致这10年间,英超20家俱乐部总负债高达26亿英镑,只有4家俱乐部实现盈利,其余16家全部亏损。
欧洲其他联赛的情况也差不多,2010—2011赛季,意甲亏损6.48亿欧元,总负债26亿欧元;西甲总负责29亿欧元。按说,当时欧洲五大联赛的电视版权收入在成倍增长,不应该亏钱,后来一算账,联赛增收的99%都变成了球员薪酬。
C罗
眼看着自由竞争给各大联赛带来巨额亏损,欧足联(UEFA)终于受不了了,又开始往限制竞争一边倾斜。欧足联在2010年颁布了《财政公平法案》(Financial Fair Play,FFP),于2013年正式实施。
法案规定,各家俱乐部必须量入为出,不得超过自己的财力范围给球员发高工资、支付高额转会费。一旦俱乐部财务赤字超过了一定水平,就会受到相应处罚,最严重的会被取消欧足联赛事资格。法案实施后第二年,英超曼城队和法甲巴黎圣日耳曼队就因为违反相关规定,被罚款6000万欧元,同时被要求降低球员工资水平、限制单笔转会最大交易额。
法案效果立竿见影。2013—2015的两个赛季中,英超扭亏为盈,20家俱乐部中有17家实现了盈利。两个赛季中联赛增收的部分,只有30%变成了球员薪酬,而之前是99%。2015年,欧洲五大联赛的所有俱乐部亏损减少到4.87亿欧元,亏损额比2011年时下降了70%。
尝到甜头之后,英超还把《财政公平法案》做了进一步落地,颁布了英超内部的实施细则。比如,规定不允许所属俱乐部连续3年亏损1.05亿英镑以上,规定各俱乐部不得把电视收入分成直接花在球员薪酬上。这些规定抑制了俱乐部对球员的非理性竞争,显著改善了各俱乐部的财务状况,也让各俱乐部能有更多的资源来做品牌建设、后备人才梯队培养等其他重要事情。
回顾这段历史,可以发现,对于经济学家们信奉的“让市场自由竞争来定价”,欧洲足坛的态度可谓相当务实:并不把它当作颠扑不破的真理,而是政策工具箱里可选用的工具之一。只要是为了足坛的健康发展,自由竞争或者限制竞争,皆可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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