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中国足协向部分中超、中甲、中乙俱乐部陆续发去一份有关“疫情期间俱乐部球员与教练员薪酬调整”内容的联合声明。其大致意思是,就疫情期间倡导球员、教练员,按照不少于30%的比例减薪向各级俱乐部征集意见。待到意见汇总并形成修改意见后,中国足协还将上报给国际足联及其他有关部门,待方案获得通过后方可付诸实施。
4月9日,中国足协曾在上海进行的联赛筹备工作视频会议上就国内职业俱乐部球员、教练员减薪问题进行了深入沟通。包括中国足协、俱乐部、法务、财务、审计、经纪人代表在内的与会各方均对“减薪”表示认可。但在具体执行细则设定方面,各方存有异议。有人建议“一刀切”似的统一减薪额度,而有人建议按照球员薪资水准按比例减薪。薪资水平不同的球员按不同比例减薪。
不过,考虑到计税等复杂因素的影响,中国足协“减薪问题工作组”综合各方意见后,从“可操作性”等角度出发,最终确定按统一“不少于30%”的比例,倡导俱乐部球员、教练员减薪。据接到通知的部分俱乐部代表透露,中国足协发来的这份“联合声明”实际是有关“减薪指导意见”的草案。协会接下来还可能会根据由俱乐部方征集而来的意见对草案进行修改,直到各方形成统一意见后,再提交国际足联及相关部门审核,最后付诸实施。
从“草案”内容来看,中国足协尊重法律、契约,对于俱乐部球员、教练员“减薪”的态度始终是倡导,而不是强制推行。而据了解,中国足协倡导减薪的对象并不包括薪资水平相对较低的俱乐部青训工作参与者及普通职员。另据了解,此次“减薪指导意见”适用的对象是中超、中甲、中乙所有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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