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NBA总决赛第六场,公牛主场对阵爵士。双方前五场比赛公牛大比分3-2领先,因而本场比赛对爵士众将来说至关重要,要么抢七、要么钓鱼。所以这场比赛双方对抗异常激烈,比分一直紧咬。
距离本场比赛结束时间还有28s,双方战成86平,公牛暂停握有球权。重新登场之后,乔丹持球想要投篮但是被爵士球员双人包夹。这时距离比赛结束还有6.8s,乔丹看准时机传球给无人防守的科尔,后者手起刀落命中制胜球帮助公牛队取得领先88-86。
关键时刻,“篮球之神”乔丹选择传球,而不是自己出手投篮结束比赛悬念。因而不少詹密纷纷为詹姆斯鸣不平,这时怎么没人说乔丹甩锅了?
个人认为,有以下几点。
1、比赛强度大,双方球员对抗异常的激烈,爵士又以强悍的防守著称,乔丹被双人包夹,如果选择出手投篮不明智。
2、乔丹身体不舒服,G5“流感之战”(乔丹称是食物中毒),乔丹40度的高烧,严重脱水,比赛前还输着点滴。但是他依然出战44分钟,砍下38分,并在最后关键时刻命中一记价值千金的致命三分,帮助球队取胜。比赛结束,已经无力的乔丹躺在皮蓬怀中成为永恒的经典。
虽说乔丹是“神”,能力出众,但是他也长着普通人一样的身躯,经不起连续高强度的比赛。况且G6暂停时,乔丹已明确告知菲尔杰克逊,他身体不舒服,我们要不考虑一下别的战术。
3、乔丹预料到爵士会包夹他,因而告诉科尔:如果斯托克顿上来包夹我,我会把球传给你。用科尔话说:当时他吓尿了。尽管如此,但是科尔已做好准备,接球投篮稳稳命中。
对于乔丹、詹姆斯“甩锅”一事,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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