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1年的3月份,我骑摩托车在去工地的路上和一辆拉煤车撞到了一同,事先的我不省人事,没有知觉,拉煤车司机把车丢下,人跑了没有报警,一个途经的人看到后报了警。
交警下去摸到我兜里的手机,给我的合资人打电话,他又关照我的妻子,妻子关照我爸,接济车送到病院,先接济的一一局部,没有理我,他们来了后,看到我这情况,就用救护车把我送到包头市中央病院。
已往接济了三天,用了5万多的医治费,生命保住后,转到了包头第三人民骨科病院,医治了三个月,医治用度是13万多。
出院回家后,截肢腿的伤口愈合不了,12年就到了内蒙前人民病院医治20天,伤口愈合的差不多了,出院回家,花了3万多的医治费。
彻底的愈合后,到呼市德林义肢公司安装假肢,假肢的用度从9000元到15万,我安装了42000元的假肢,前后我这一次花了25万多。
把本人在前几年的劳作所得存的钱,基本上都花的差不多完了,这也是存下点钱了,不然连命都保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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