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读
北京市人民当局网站今天公布《北京市人民当局关于实行事情日巅峰时段地区限行交通办理办法的告示》
为真实安稳大气沾染办理成效,低落机动车沾染物排放,持续改良都城氛围质量,市当局决定自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0日,持续实行事情日(因法定节沐日放假调休而调停为去公司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巅峰时段地区限行交通办理办法。现就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一、本市行政地区内的中央国度布局,本市各级党政布局,中央和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遗址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事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0时至24时),范围为本市行政地区内路途。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通宁静法》和《北京市大气沾染防治条例》有关划定,除上述第一条范围内的机动车外,本市其他机动车实行按车牌尾号事情日巅峰时段地区限行交通办理办法,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路途(不含五环路)。
三、按上述要求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含暂且号牌)分为五组,定期轮换限行日。具体如下:
四、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办法限定: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公用电汽车、省际远程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京B号段号牌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自用车、持有市交通行政办理部分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办理部分审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三)车身喷涂一致标识并实行公事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自用作业车辆;
(四)环卫、园林、路途养护、应急通讯保证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同意暂且入关的车辆;
(六)纯电动小客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泉源、由电动机驱动的小客车)。
五、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的交通办理,依照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生态情况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办理局有关划定实行。
泉源:安全北京太阳
责任编纂:柯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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